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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成为6月1日司法解释实施后被开除公职、追究刑事责任全国第一人
2017-06-08     (点击: )

日前,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徐国标(科员)被立案审查。

经查,徐国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使用个人公安数字证书登陆公安内部网违规查询、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获利,涉嫌犯罪。

徐国标身为中共预备党员,将面向党旗的庄严宣誓当作走过场,没有践行入党誓词,也没有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身为公安民警,知法犯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取消徐国标的预备党员资格,并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期内同样受党纪约束。全市党员要从本案中汲取教训,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牢记自己是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不忘初心,践行入党承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锋模范。要主动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树立的“高线”看齐,不可逾越党纪国法的“底线”而沦为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分子。

以上信息来源:中山纪检监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于2017年6月1日实施,因此以后查询个人信息、查询开房记录、查询家庭住址,查询他人家庭情况等行为,都将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公安机关掌握着大量的公民信息资源,所以有些人在遇到一些情况的时候常常第一时间想到警察朋友帮忙,希望能够帮忙查询到自己想了解的信息,他们以为这仅仅是看一下是件小事,不会造成其他后果。所以,为了自己安心,请了保姆要查一下,做个生意要查一下,招个工人要查一下,出了事故也要查一下……如果警察朋友不帮忙,就会感觉“这么小”的忙都不帮,不够朋友,就会产生误解、甚至记恨警察朋友。

然而,这件事情,一直都不是一件小事情。一直以来,都有内部纪律规定,非工作需求,不能随便查询信息,每次查询都留存查询日志。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非工作需要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甚至提供个人信息不仅是违纪行为,甚至可能已经违法与犯罪。

所以,如果你身边有警察朋友,需要他帮忙的时候,可以向他咨询法律意见,但是千万不要请求他帮你查询其他公民个人信息,一旦你开口,他拒绝不帮忙,可能损坏朋友感情,如果他帮忙非法查询信息,可能导致他违纪、甚至违法犯罪,从而丢工作,那时候影响的不仅是友谊,而是生活!大家都不容易,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状态!如果他拒绝了请多一份理解,因为最近两年因为非法查询信息已经有人离开公安这支队伍,甚至有人至今仍在服刑!